各学院(部、中心):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学生以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沪工程教[2019]222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3年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基本条件应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沪工程教[2019]222号)(附件1)规定。各专业拟接收名额及申请条件详见《2023年全日制本科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计划》(附件2)。
二、申请时间和程序
(1)3月21日-4月4日,学院宣传告知,学生咨询及系统申请。
学院进行转专业报名宣传,全面告知本院2021级、2022级学生。
学生可查看2023年校内转专业计划(附件2)及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路径:学校官网-教务处-教学运行-转专业),确定报名意向后在教学管理系统线上申请,报名专业名称请严格对照当年度的转专业计划选择,提交后不予更改。同时申请人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4月4日前申请表签字交给所属学院办公室。
各学院及教务处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4。
(2)4月6日-4月12日,各学院于4月7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学生申请记录的“转出院系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请转出名单院内公示,4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及申请名单汇总表(按模板)纸质盖章交教务处。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校内转专业规定审核,特别注意特殊类招生(如中本贯通专业,等)的申请转出审核。
(3)4月19日-5月5日:学院组织审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学院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择优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有面试环节的学院请做好面试方案,4月20日前提交面试安排表并及时通知学生,做好面试过程材料存档工作。
请各学院于5月5日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上完成转入审核并将拟接收名单汇总表纸质盖章交教务处。
(4)5月8日-5月19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形式审核后校内公示五天,提交学校审批、发文。
(5)5月22日-6月2日:接收学院进行系统上编班,并通知学生录取情况及办理手续事宜。编入班级时学生学籍状态发生改变,请不要提前操作。
(6)6月5日-6月9日:接收学院做好新进学生的辅导员、导师的安排工作,指导学生选课和学习相关事宜。
三、本项工作将严格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3 年全日制本科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