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1浏览次数:648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每学年要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审查认定(复核)的规定,我校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工作将于9月初开始,对在校本专科生的困难认定和复核,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复核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上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本一、本二、本三/专一、专二)。

二、申请程序:

1、学生于本学期结束前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申请表》,也可在本页下载,如有需要可附上其他说明材料。

2、学生于201391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即日起至913日上网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困难认定申请,不提交或信息不全,不予审核(http://xgxt.sues.edu.cn/xgxt/学生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

4、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对照上一学年困难认定档次,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评议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5、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初评结果,审核通过后,认定名单需在本班级、本学院内以合适方式公示,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各学院于2013920日前完成网上困难认定工作,并将书面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材料说明:

1、参加困难复核的同学,上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本学年无需再提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收入证明》相关材料,如本学年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可以附上相关说明材料。

2、其他相关说明材料,包括如收入证明、医疗诊断书、残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下载: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