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8浏览次数:507

 

 

    3月27日,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局委托我校主持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制定项目阶段成果汇报会在我校行政楼306会议室召开。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巡视员周淮、科技处副处长严绍玮;上海轨道交通行业协会专家周庆灏、周国甫、副校长史健勇出席了本次会议。我校外聘教师徐金祥、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刘志钢以及学院相关编写组教师一同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城市轨道交通学院院长柴晓冬主持。

    

 

    副校长史健勇在致辞中表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的制定,体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检测与评估服务中心的标志性成果,标准得到了相关专家和一线技术骨干的支持,提高了后续上海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安全自评估的规范化程度和可操作性。今后要分专业章节开展专题研讨会,完善标准内容。

    项目主持人、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刘志钢汇报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情况,结合上海轨道交通的运营实际,把握与运营密切相关内容,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目前规范编制的标准初稿可试用于轨道交通2号线的安评工作。目前完成了19章标准条文及附录安全检查表的初稿编写及汇总工作。与会人员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制定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巡视员周淮肯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评价标准”阶段性取得的成果,他认为,安全标准编写在广泛吸取各方意见、获得各方共同认可的基础上持续改进,确保标准的科学化和可操作性。力争在6月底完成报批稿,立足上海、面向全国其他城市推广应用本地方标准,形成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该标准将成为“服务中心”、服务上海、服务全国的一大品牌,对中心今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