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树立一批优秀团员青年和大学生典型,进一步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履行使命,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委现决定在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次表彰设三个项目,分别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先进集体。
一、 评选对象
2012年9月之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2012年9月之前已成立的班集体。
二、 评选标准
(一)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标准: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领导,努力贯彻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关心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并用辨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2. 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研究,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奖学金或院级以上奖励;
3.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模范履行青年学生义务,敢于创新,勇于开拓,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体现青年学生的先进模范作用;
4. 积极主动地参加集体的各项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严格要求自己,在各种有益的活动中能团结同学,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 需满足上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标准的所有标准;
2. 主动参与学校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凝聚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
(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先进集体标准:
1. 有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 班级成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3. 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
4. 群策群力,积极组织和投入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
5. 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
6. 班级成员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其他规定,无违纪行为。
注: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执行特殊任务成立的临时集体,学生社团等不属于评选范围。
三、名额分配
1. 优秀学生占各学院学生总数的4%
2. 优秀学生干部占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
3. 先进集体占各学院班级总数的10%
4. 各学院学生总数和班级数,按本学年各学院分团委组织部申报数为准。
5. 上述参评对象包含研究生和研究生班级,不包含2012级新生。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四、申报及评审方式
1. 申报登记表可以从团委网站“菁菁工程园”http://youth.sues.edu.cn/上下载,一式两份(可复印),须用黑色水笔规范填写。登记表中基层团组织意见栏须加盖分团委公章,基层党组织意见栏须加盖学院党委(总支)公章,团委意见栏须加盖校团委公章;
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
3. 团委将委派学生于2012年11月1日至各分团委第一次收取评优名单;
4. 团委对评优资料进行整理及核实;
5. 校团委将下发整理后的名单至各分团委进行确认;
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候选人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必须经分团委、学院、团委等部门初审后,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7. 报送材料上交地点:师生活动中心A306团委办公室,上交时请按照各类奖项,列出清单(格式见附件1),以防遗漏。同时,请附上电子版名单(Excel格式,并发送至团委组织部团务邮箱: gcdtw_zzb_tuanwu@126.com)。
注:如发现个别同学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推优资格,且不再给予学院额外补充名额。
*注:附表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表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先进集体推荐登记表》
附表3.《学院优秀学生(学生干部)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