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关于申报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钱雯磊发布时间:2025-07-08浏览次数:10

学院、部、中心:

为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2025年度“曙光计划”。现就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5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单位)应在校(单位)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各校(单位)“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基本原则为上一年入选项目数的2倍。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校“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今年限报1二级学院限申报1项。如以往已申报过曙光计划项目(由学院推荐至学校),申报书后需另附申报说明,主要包括:1、对于提升自身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做出哪些措施;2、距上次申报,分年度分类别列出新增成果。

、截止时间

请科研秘书于2025881000前将申请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及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msxingchenchen@126.com。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附件:

1、 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 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联系人:邢晨晨

联系电话:67791237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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