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动态适配,赋予学生自主选择学业的权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沪工程教〔2024〕76号)(详见附件1),开展2025年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符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沪工程教〔2024〕76号)(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拟接收名额、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见《关于公布2025年全日制本科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计划的通知》(沪工程教〔2025〕6号) (详见附件2)。
二.申请时间和程序
㈠ 3月18日~4月1日 学院宣传告知,学生咨询、线上申请
各学院开展转专业报名宣传,全面告知本院2023级、2024级本科生。
学生可查看2025年全日制本科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计划(附件2)及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路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教学运行-转专业、分流)。确定报名意向后通过教学服务信息系统线上申请,报名专业名称请严格对照当年的转专业计划选择,提交后不可更改。各学院及教务处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㈡ 4月3日~9日 学院完成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审核
各学院严格按规定审核,特别注意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预科生、专升本、中本贯通专业学生,留学生),以及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不得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学院具体可在审核页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点击详情一栏查看学生标签进行甄别。
㈢ 4月16日~5月7日 学院通知面试、开展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
有面试环节的学院应做好面试方案并及时通知学生,于4月16日完成转专业面试安排线上填报。各学院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择优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做好面试过程材料存档工作。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接收学生名单纸质汇总表盖学院章后,不晚于5月7日交到教务处。
㈣ 5月8日~16日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形式审核后公示五天,提交学校审批、发文。
㈤ 5月19日~30日 各接收学院在系统上完成编班,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㈥ 6月3日~6日 各接收学院安排好转入学生辅导员、导师的配备,开展指导学生选课,落实学业衔接等相关事宜。
三.转专业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涉及的学生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涉及工作人员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⒊ 各学院及教务处咨询联系方式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