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正式开展2024-2025(1)学期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制订及修订工作。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1. 请各系组织各位教师仔细阅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系统课程大纲、课程简介操作指南》(见附件)及本通知中的注意事项。
2. 为提高教学资料规范性,保证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填报的一致性和完整度、满足学生申请课程简介的需求,新系统教学大纲中与课程简介重复的部分内容将直接读取自课程简介,无需重复填写。因此要求课程简介处于通过状态后方可填报教学大纲。请各系先组织老师填写课程简介并审核通过,再填写教学大纲。
3. 新系统中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将做二级审核:教学团队审核与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其中教学团队审核人由填报教师选择指定,填报教师点击提交后,将流转至所选教学团队审核人账号,教学团队审核人审核通过后将流转至教学副院长账号审核,两级审核流转通过后流程结束,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方可处于“通过”状态。
4. 请正确设置课程简介中的考核方式与成绩比例,未设置成绩比例的课程将无法进行成绩录入。
5. 请组织教师仔细核查或录入(如上学期无该门课程则需要重新录入)内容后提交审核。
6. 请各系做好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系统录入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是“通过”状态,否则后续会影响成绩录入和学生评教等相关事宜。
7. 教学大纲是开展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请围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各类评估及认证课程体系要求、课程思政及劳动教育相关要求,根据课程能力矩阵中课程定位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完善课程考核方式等;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课程思政落实到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中,每门课程要求至少确定3处课程思政融入点,突出育人要求。
时间节点:
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权限开放日期:2024年7月1日-7月12日。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系统课程大纲、课程简介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