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科[2022]4号),现开展历年项目中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横向科研项目的集中办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合同的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受理流程: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在受理期间提交项目结题、项目终止或“视同结题”申请,相关结题材料(2022版请至“服务门户-科研业务申请-横向科研项目结题”业务中下载)请提交科研秘书,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9月27日16:00前提交科研处。逾期未办理的结余经费将予以冻结。具体流程详见业务流程图(附图1)。
科研处
2024年9月9日